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考核事项的相关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院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日期为:
第11周(2023年5月8日-5月12日)本科生论文答辩及毕业生专业考试;
第15周(2023年6月5日-6月9日)选修课考试;
第17周(2023年6月19日-6月23日)专业课考试;
第18周(2023年6月26日-6月30 日)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考试。
二、考试方式及工作安排
1.第11周本科生论文答辩及毕业生专业考试、第17周专业课考试由各系(院)自行安排,请各系(院)提前联系后勤琴房管理部门协调考试地点;
2.第15周选修课考试试卷请任课教师自行填写教材科缮印登记表(附件2)、加盖系(院)公章,提前一周直接交付教材科统一印制。
3.第18周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考试请任课教师最晚于第15周(6月9日)之前将试卷上报至教务处孔老师处(邮箱:kongqingyu@shcmusic.edu.cn),试卷必须统一采用考试试卷模板(附件1)。
三、其他
1. 第17、18周停课考试,请任课老师做好课程进度安排;
2. 请各系(院)务必于第15周(6月9日)之前将第17周考试安排上报至教务处王老师处(邮箱:10962@shcmusic.edu.cn),上报格式须使用教务处指定模板(附件3)。
3. 请任课老师务必于课程考试结束后十个工作内将成绩填报至教务系统(网址https://jwgl.shcmusic.edu.cn),试卷及成绩单签字后交至课程隶属教学部门存档备查。无故拖延成绩上报者,按《上海音乐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方法》相关条款处理及通报。
教务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