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音乐学院借读生管理规定》(沪音院字〔2021〕2号),即日起接收各兄弟院校学生来我院借读申请。
一、申请资格
1.申请者必须是国内普通本科高校的在籍学生。
2.一年级新生不予借读,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亦不予借读。
二、申请材料
初次申请借读的学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上海音乐学院借读申请表》;
2.申请者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同意借读公函,须说明借读期限(2024—2025学年);
3.申请者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已修读课程成绩单;
4.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者近期健康检查报告;
5.音乐表演专业申请者另需提供表演录音(像)cd/dvd(须至少包含两首专业曲目),理论类专业申请者需提供相应专业的论文或作品,供我院了解其专业情况。
已在我院借读需申请继续借读的,提交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2024—2025学年借读公函,办理续借手续。
三、收费标准
当学年借读年级本科生学费的2.5倍。
四、其他
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4年5月31日。
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教务处204收(请以ems方式邮寄)。
咨询邮箱:
咨询电话:021-53307300
教务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