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音乐学院借读生管理规定》规定,从即日起接受其他院校学生来我院的借读申请。
一、资格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国内普通本科高校的在籍学生。
2.一年级新生不予借读,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亦不予借读。
二、申请材料
1.《上海音乐学院借读申请表》;
2.申请者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同意借读的公函,须说明借读期限(2022—2023学年)、借读年级、借读专业方向;
3.申请者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已修读课程成绩单、品德评语;
4.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者近期健康检查报告;
5.音乐表演专业申请者另需提供表演录音(像)cd/dvd(须至少包含两首专业曲目),理论类专业申请者需提供相应专业的论文或作品,供我院了解其专业情况。
6.已在我院借读的学生需继续借读的应办理续借手续,提交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同意借读公函,须说明借读期限(2022—2023学年)
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教务处210收(请以ems方式邮寄)。
问题咨询邮箱:(疫情期间请通过邮箱咨询借读相关问题)
教务处
2022年6月15日